2021-04-05 11:50

为了淘宝平台更加健康、稳定的发展,优化淘宝客推广管理规范,平台对《淘宝联盟开放招商团长管理规范》进行了调整,具体优化内容如下:


【招商团长能力评估和权益】:


1、新增规则:团长自然月月成交笔数<20笔的商家占比≤50%;


例如:

情况1:4月1日 - 4月30日团长活动订单对应的商家数一共是40家,其中19家商家在4月的成交笔数 <20笔,则5月第一周考核时符合要求,可继续使用权限。


情况2:4月1日 - 4月30日团长活动订单对应的商家数一共是40家,其中20家商家在4月的成交笔数 <20笔,则5月第一周考核时符合要求,可继续使用权限。


情况3:4月1日 - 4月30日团长活动订单对应的商家数一共是40家,其中21家商家在4月的成交笔数 <20笔,则5月第一周考核时不符合要求,收回权限。


2、修改规则:“月成交金额≥100万”修改为“审核通过满4个月的团长,近3个月累计成交金额≥10万”;


例如:2月1日-4月30日团长活动订单对应的付款金额≥10万,则5月第一周考核时符合要求,可继续使用权限,反之不符合则收回权限。


3、完整的自然月考核要求详见下表:


454.jpg


(1)指标说明:

当月新推广的活动数/个=活动开始时间在当月;

招商商家数/家=当月新推广的活动内的不同商家数;

招商商品数/个=当月新推广的活动内的不同商品数;


近3个月累计成交金额/元 =(审核通过满4个月的团长)近3个自然月团长活动订单对应的付款金额;


成交笔数<20笔的商家占比 = 当月有成交且订单笔数<20笔的商家数 / 当月有成交的商家数。


(2)当月未达到基本能力者,次月关闭该账号招商团长权限,且3个自然月内不支持申请。(举例:1月未达标,2月第一周会给出处理结果,若权限被关闭,则6月第一周可重新申请。)


以上就是关于淘宝客招商团长考核规范的调整说明,想了解更多内容,请关注店小参电商卖家助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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