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-07-05 14:19

为不断提高京东消费者购物体验,提升商家整体服务品质和经营能力,从品牌、商家、消费者等多角度出发,特制定运营商类目服务管理规范。具体规则内容如下:


一、适用范围


本标准适用于运营商类目POP店铺。


二、考核周期


1、本标准有效期:2022年7月1日-2022年12月31日。


2、免考期(不参与考核的期限):开店日期为当月15日前(含当月第15日),则当月不考核,若为当月15日后,则当月及次月不考核。


3、正式考核期:免考期结束的商家进入正式考核期。正式考核期以自然月为一个周期实行循环制考核,即一个考核周期结束后,自动进入下一个考核周期。每月5日(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)前完成上月考核,考核结果公布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为申诉期,超出申诉期发起的申诉无效,如:1月5日公布考核结果,则需在当月即1月12日前(含12日)发起申诉。


三、考核标准及治理


在考核期内,商家低于以下考核标准,京东有权根据本规则进行屏蔽店铺及产品等操作。


屏蔽:即店铺及产品在前台不展示,且京东前台也无法搜索到该店铺以及产品。


考核指标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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治理方案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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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4项都不达标的考核周期每增加1个,则屏蔽天数增加7天,例如连续三个考核周期4项都不达标或累计(非连续)四个考核周期4项都不达标,屏蔽该店铺全部产品21天,以此类推。


以上治理方案,自申诉期结束次日起开始实行。


四、备注


1、商家服务指标得分数据以京东数据为准。


2、有特殊原因需要申诉的,可在考核结果公布后7个自然日内发邮件至zhilishensu@jd.com提供相应凭证进行申诉,京东有权单方评判是否认可申诉内容、申诉是否成功。


五、附则


1、京东开放平台商家的行为,发生在本管理标准生效之日以前的,适用当时的标准。发生在本管理标准生效之日以后的,适用本标准。


2、京东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标准并向商家公示。


3、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、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。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、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,商家需按法律、行政法规、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规定承担相应责任,如本标准已有规定的,还将适用本标准处理,本标准尚无规定的,京东有权酌情处理。但京东对商家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。商家在京东的任何行为,应同时遵守与京东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。


4、本标准于2022年7月1日生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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